五、考試成績呈現與使用
1.考試成績呈現方式??荚嚦煽円?ldquo;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呈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現。
以等級呈現成績的一般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原則上各省(區、市)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E等級為不合格,具體比例由各省(區、市)根據基本教學質量要求和命題情況等確定。
2.考試成績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要將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所有科目成績提供給招生高校使用,具體要求和使用辦法由各省(區、市)及高校確定。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業水平考試結果的研究與分析,做好教學反饋與指導,不斷提高教學質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給學生排隊,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
學生跨省(區、市)轉學時,應由轉出地省級主管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接受學生的省(區、市)對用于高校招生錄取使用的科目等級成績進行具體轉換確定。
六、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實施學業水平考試是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學業水平考試進行統一管理。要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理順工作關系,加強協調配合。要確保命題、閱卷、考務等方面的經費投入以及人員配置。
2.確保命題質量。要由省級專業命題機構組織命題。建立命題人員資格標準和命題專家庫,強化命題人員培訓。加快題庫建設。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切實提高命題的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
3.嚴格考試管理。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統一設置考點、考場,規范考場布置、實施程序等。統一閱卷(考核)程序、標準和方式,確保評分準確。加強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誠信機制。嚴肅考風考紀,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考試作弊等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加強教學管理。嚴格落實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嚴禁壓縮課程授課時間,開齊開足綜合實踐活動、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等課程。學生學完必修內容參加合格性考試后,學校要開設相應的選修課,供有需要的學生選擇學習。高中學校要對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完成情況進行考查,確保完成必修學分。要加強學生生涯規劃指導。調整教學組織方式,滿足學生選學的需要,把走班教學落到實處。加強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加強設施設備、師資配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教學需要。教育部將建立課程實施監測制度,定期對各地課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各省(區、市)要結合本地實際,全面推行學業水平考試。要根據本《意見》,制定本省(區、市)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具體辦法,于2015年8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由各省(區、市)根據義務教育的特點,參照本《意見》制定實施辦法。
教育部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