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20日電(熊旭)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北京師范大學、廈門大學等15所高校章程核準書,并于今年10月11日起正式生效。此批高校章程核準書的序號為第33號至47號,這意味著,已經有47所高校的章程獲得批準。
根據教育部要求,核準書所附章程為最終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學校應當以章程作為依法自主辦學、實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職能的基本準則和依據,按照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內部管理體制,依法治校、科學發展。
記者從各校發布的章程中了解到,大部分學校在《章程》“總則”中明確了辦學目標,如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在總則第六條中明確指出,中國科學院按照“全院辦校、所系結合”的辦學方針對學校進行宏觀指導,領導和支持學校辦成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廈門大學、中央民族大學等則以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規律,以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為基本職能為主。
記者發現,不少大學章程中明確了學校黨委選舉和管理辦法,校長職責、任期,并就學校整個管理體制做了充分說明。對學術委員會、教學科研機構、教職員工、學生都有專門章程規范,章程內容涵蓋學?;韭毮?、學生、教職工、內部治理結構、學院等諸多方面。
2013年11月,教育部官網首批公布了6所大學章程的核準書。
已經公布章程的高校(按教育部核準書序號排序)
1中國人民大學、2東南大學、6華中師范大學、9同濟大學、10四川大學、11西北農林科技大學、17蘭州大學、18天津大學、19東北大學、20華東師范大學、21武漢大學、22重慶大學、23北京外國語大學、26中國農業大學、34北京師范大學、35大連理工大學、40湖南大學、41華南理工大學、42北京理工大學、4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44哈爾濱工業大學、48西北工業大學、46中央民族大學、47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人民網-教育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