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哪些部門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外交、海關、海事、檢驗檢疫、安監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應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該特殊標準未作規定的職位或項目,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11.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在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12.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內容?
招錄機關要按照好干部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內容??疾煲凑铡蛾P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要求進行檔案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凡發現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緩錄用程序。
13.考察時需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嗎?
錄用考察是對考生資格條件認定核實的關鍵環節,需要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錄用考察階段資格復審,主要是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14.招考中哪些環節可以遞補?
資格復審環節,出現面試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等額遞補。
體能測評環節,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體檢和考察環節,出現合格人選缺額的,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等額遞補,遞補共不得超過兩次。
進入公示環節后職位出現空缺的,由招錄機關提出是否遞補的建議,經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定后按規定進行。
錄用審批后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15.新錄用鄉鎮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如何規定?
為保持鄉鎮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根據《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皖組字〔2015〕7號)精神,自 2015年2月5日起,我省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面向本市戶籍人員招考職位的錄用人員須與艱苦邊遠鄉鎮簽訂5年不得流出本鄉鎮的協議。
六、關于報考人員違紀違規處理
1.對違紀違規行為,有哪幾種處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16〕85號),按照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取消)錄用等相應處理。其中,違紀違規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的,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和處理。被認定為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的考生,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將視情況向考生所在單位(學校)進行通報。
2.《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考生和其他人員違反《刑法修正案(九)》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