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程序:
1.點擊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首頁“網上報名”后,選擇“寧夏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報名系統。
2.用戶注冊。注冊時須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并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
3.上傳照片。注冊完成后,上傳經“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審核通過并自動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在寧夏人事考試網首頁“下載中心”下載,解壓后請務必先認真閱讀readme.doc文件。
4.填寫報名信息。認真閱讀《報考須知》,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完整、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后點擊“確認”按鈕進行提交。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報考時,導航按鈕顏色為藍色表示已操作;為綠色表示待操作;為橙色表示目前不可操作。
5.報考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有關規定處理。
6.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工作由各招錄機關負責。報考人應在提交報名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已通過資格初審但尚未辦理繳費手續的,可以報請原資格初審單位同意并重置審核狀態后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沒有改報其他職位的,視為棄考。
7.組織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試。報考政法系統警察職位的,先在網上報名,并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體能測評或心理素質測試。體能測評或心理素質測試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截止之前改報其他職位。體能測評、心理素質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報名網站公告及招錄機關通知。
體能測評執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測評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
報考監獄獄醫職位的考生,不參加體能測評;報考公安系統警務技術類職位的考生,須進行心理素質測試。
8.網上繳費。資格初審合格后,應于2017年4月2日24:00前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報考費每人10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行放棄報考資格。
同時報考選調生和全區公務員招考職位的,只需在選調生的報名系統繳納一次費用。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于3月31日18:00前申請并辦理減免報考費手續。
9.結果確認。繳費成功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不允許再調整報考職位。筆試前一周內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或丟失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筆試開考比例(該職位招考名額與報考人數之比)為1:5,定向招考職位、法院、檢察院系統職位、專業性強、生源少的特殊職位以及艱苦邊遠地區招考職位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公安機關警務技術崗位、監獄獄醫等專業性較強的職位筆試開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招考名額或取消招考職位計劃。
招考職位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申請改報其他職位。
自治區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于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以及改報職位有關事項在報名網站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