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1.了解擬報考崗位工作地的地理、人文環境,經濟社會發展等情況。
2.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正式報名前,招考簡章可能會有細微調整,請各位報考人員在正式報名前下載最新的招錄簡章,對照崗位要求選擇適合自己的崗位。
3.為防止報考失誤,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錄公告及相關文件,熟悉公務員招錄的相關政策。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崗位。
4.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對報名者的報名信息進行維護,請報考人員仔細校對報名信息,如實填報,填報不真實或填報錯誤的,資格復審將無法通過。
5.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
哪些崗位不受筆試和面試開考比例限制?
為保障艱苦邊遠地區鄉鎮崗位和特殊崗位的錄用,根據國家和省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招錄的有關傾斜政策,以下崗位不受筆試和面試開考比例限制:
1.專業要求為少數民族語言的崗位;
2.專業要求為除英語和漢語以外的其他語種崗位;
3.單設招錄普米族、怒族、布朗族、基諾族、獨龍族、德昂族、阿昌族、景頗族8個人口較少民族的崗位;
4.法檢系統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崗位;
5.艱苦邊遠地區定向招錄特崗教師、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解聘后享受定向招錄政策人員等四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崗位;
6.法醫、文檢、痕檢等特殊技術崗位;
7.艱苦邊遠地區的崗位;
8.上級機構派駐到艱苦邊遠地區的崗位。
根據上述原則,招考簡章里有專門一列標明該崗位是否受開考比例的限制。
崗位排名如何計算?
崗位排名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計算,相對成績高的排名靠前,成績相同的排名相同。并列排名的存在將影響后續排名,例如,有兩人并列第一名,則不再有第二名,后續的排名直接為第三名。
資格復審需提供哪些材料?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需打印一式二份,審核后一份報考人員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時仍為事業、國有企業單位人員的,必須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特別提醒:服務期滿已到企事業單位就職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資格復審時屬于事業、國有企業單位的,必須提供現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及縣級各項目主管部門開具的服務時間證明;服務期未滿仍在聘或服務期滿續聘在原單位的四項目人員,必須提供縣級以上各項目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17年畢業生中,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和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其他教育序列的畢業生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放在考察階段。
留學回國人員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相關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
筆試加分人員需提供加分證明。
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的崗位,從報考該崗位的筆試最低控制線之上人員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請詳閱本文件其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