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選調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學生干部(黨組織、團組織、學生會、班委會擔任主要職務)和三好學生(如選調單位無要求,必須滿足其中一個條件才能報考),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組織觀念強,能夠經受艱苦環境的磨練,具有吃苦奉獻精神;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須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5.符合選調單位提出的專業、學歷等條件要求;
6.本人自愿報名,高校黨組織同意推薦;
7.通過選調生考試、考察;
8.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9.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9年1月12日以前出生)、大學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10.坐落在本市高校和外地高校中的非津生源報考的,除需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符合本市引進人才的有關規定;
11.考生與選調單位在職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即: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
其他事項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
四、選調方式、程序
這次選調工作采取自愿報名、組織推薦和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確定選調計劃和選調條件、本人自愿報名、高校黨組織審查推薦、組織(人事)部門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錄用審批等程序組織實施。
經自愿報名、組織推薦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參加考試;由選調單位根據考試成績擇優確定人選,進行體檢和考察;體檢、考察合格后,經公示無異議,由選調單位提出選調意見,報市委組織部審批。選調生錄用后,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辦理轉正任職定級手續,不合格者,取消錄用。
各選調單位具體的選調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報考指南》?!秷罂贾改稀房赏ㄟ^天津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公共服務平臺(網址:www.tjpnet.gov.cn)和天津人事考試網(網址:www.tjkpzx.com)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