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度以來曾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招錄的公務員(工作人員)(以招錄年度計算,如2014年報考公務員,2015年辦理錄用手續的,招錄年度為2014年)。
3、截止2017年3月“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
4、截止2017年3月6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
8、錄用后的職位即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需回避情形職位的。
9、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10、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定向招錄培養人員未滿定向協議最低服務年限的。
11、不符合招錄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