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來源計劃和招生章程
21.經教育部批準(或備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在國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規模內,按教育部有關計劃編制的原則、要求、統一的信息標準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編制本校在安徽省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并及時報送省考試院。省考試院負責依據由教育部備案分送的招生來源計劃,與各有關高校核對分專業計劃及其說明,匯總后統一向社會公布。未經教育部分送和統一公布的計劃,一律不得安排招生。來源計劃中相關說明須與招生章程保持一致。
22.經教育部核準備案且已安排定向就業招生計劃的高校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符合有關規定的協議書。嚴禁虛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業招生向考生收費。定向就業招生計劃應面向全省招生。
23.高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經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核定后方能向社會公布。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應當準確描述本校的辦學類型、層次,使用與辦學許可證或批準文件相一致的學校名稱,不得使用簡稱。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高校須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將本校招生章程上傳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gaokao.chsi.com.cn)“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以下簡稱“陽光高考”平臺);省教育廳相關部門須于5月10日前完成對所屬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
24.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涉及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層次(本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颡毩W院、高等??茖W?;蚋叩嚷殬I技術學校等),在我省的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專業培養外語語種,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如有無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準,家庭經濟困難(特別是扶貧對象家庭)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參加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招生的高校,要按試點省(市)要求提前確定招生專業(或專業類)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提前向社會公布。
有關高校制訂的特殊類型招生辦法須符合相關規定,且不得與本校招生章程內容相違背。
25.省考試院向社會及考生公布有關高校招生章程的網址。
七、志愿設置及志愿填報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繼續實行“平行志愿”設置及投檔辦法,并采取在網上填報志愿的方式。
26.文理科志愿設置:
文理科錄取分本科提前批、高職(???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職(???批,共5個批次。
本科提前批分為軍事、公安(含公安現役)、免費師范、免費醫學定向(招生政策另文公布)和其他(“定向培養鄉村教師”招生政策另文公布)共5類,軍事和免費師范類實行“平行志愿”,設置A、B、C、D、E、F六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從志愿,每所院校設4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該批次公安、其他類設1個院校志愿,4個專業及專業服從志愿??忌谋究铺崆芭沃驹钢豢蛇x報一類。
在上述5類之后,本科提前批還單設若干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批次,分別為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自主招生(含高校專項計劃)。
本科第一批和高職(???批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E、F六所院校;本科第二批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E、F、G、H、I、J十所院校。本科第一、二批和高職(???批的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高職(???提前批分為直招士官、免費醫學定向、公安和其他共4類,直招士官、免費醫學定向實行“平行志愿”,設置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設4個專業志愿(直招士官設專業服從);公安和其他類設1個院校志愿,4個專業及專業服從志愿??忌母呗毺崆芭沃驹钢豢蛇x報一類。
“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對未完成的計劃及院校追加的計劃,面向批次線上未錄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時,批次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也可以據此計劃填報“降分征集志愿”,作為批次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院校降分投檔的備檔。“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高職批設院校服從志愿),每所院校設4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
“征集志愿”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及專業按考生填報的“降分征集志愿”進行逐分降分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