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17日訊 海都記者昨日從漳州市物價局獲悉,今年秋季入學起,漳州市屬民辦中小學收費將實行新標準。
經省物價局同意,在漳州試行民辦中小學收費管理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管理模式。
政府指導價管理模式指各民辦校按核定的學費中準價為基礎,最高在上浮20%范圍內,自主制定具體的學費收費標準,下浮不限。
與2013年出臺的收費標準相比,改革后,從小學到高中,各項學費的中準價均比以前有所上調。如果再算上最高20%的上浮區間,實行指導價后,民辦校的學費最高幅度可能漲1800元/生·學年。中準價全面上調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民辦學校教學設備、教學樓、教師工資等方面增加投入,造成生均成本提高。
新學期漳州市區市屬民辦收費標準
考慮到教學秩序穩定等因素,今年秋季,漳州市直民辦校收費將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規定,實行“雙軌制”。即新標準的實施范圍限定在秋季入學的新生,而老生按原先的標準執行。
此外,住宿費方面,市屬民辦小學最高限價1200元/生·學年。初中、高中住宿費暫不予調整,仍執行原標準900~1100元/生·學年執行。有安裝空調的學生宿舍,可按相關規定加收空調費。
漳州市物價局還要求,各民辦校收費只能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同時,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新生收費標準須于招生前向社會公布。除公示的收費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以上收費標準指漳州市區正興、立人、實驗中學、雙語四所民辦中小學校。
中外合作(含立人國內方向、實驗中學北外合作)班核定中準價為55600元/生·學年。(海都記者 朱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