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昨日出臺的《福建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學站點評估基本標準(試行)》,嚴禁成人高教設點單位設立點外辦學點。
據了解,今后,省外高校在閩設置教學站點應為特色鮮明的普通高校,且一般只設立1個教學站點。本省高校在一個設區市一般只設立1個教學站點,年招生規模在500人以上或因特殊原因,可設2個教學站點。同一設點單位原則上最多只能接受兩所主辦學校的設站,且開設同一層次的專業不得類同。
省外高校在閩設置教學站點,其招生專業應為本省尚未開設的專業,或本省相關領域所涉及的緊缺應用型專業,或需求量較大本省無法滿足的專業,或主辦學校的國家重點學科相關本科專業。已開設的專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自2016年起停止在閩開展函授教育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