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教育部今天(27日)發布通知,下達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預算。
根據《通知》,此次下達金額約49.4億元,加上提前下達金額約354.5億元,合計下達預算約403.9億元。
按照相關規定,各地在安排具體項目時,要同發展改革部門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進行核對,避免用于基本建設項目。
同時,各地應加大統籌力度,突出支持重點,向困難地區、民族地區和薄弱環節傾斜,向辦學質量高、辦學特色鮮明的高校傾斜,向服務區域發展成效顯著的高校傾斜,向資金管理績效好的高校傾斜,支持地方公費師范生和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培養,支持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對于民辦本科高校,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支持方式和力度,引導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
此外,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直達資金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總臺央視記者 田琪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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