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社廳日前出臺《關于做好2023年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將繼續組織遴選一批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創業項目,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根據通知,項目申報人包括省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畢業五年內(畢業證書時間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在閩創業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含香港、澳門、臺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 同時,申報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創辦獨資、合資、合伙企業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創業實體,并為該申報項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等)經營者。申報人在創業企業或實體中認繳出資比例不低于30%(含30%)。
項目申報人可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按要求進行網上注冊和項目申報。操作步驟為:點擊申報平臺右上角“服務平臺入口”,選擇“個人辦事大廳”,通過“閩政通App掃碼登錄”或者“賬號密碼登錄”,完善“個人基本信息”,進入“創業項目申報”。
4月30日前,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將組織實施資格審核,7月31日前,對資格審核通過的創業項目進行分級評審,包括書面評審、實地考察和現場答辯三個環節。評審結果將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公示和公布,并按照各項目資助等級撥付資金。(記者 潘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