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二:
隨遷子女入學條件調整
往年我市隨遷子女入學須具備“三證”,即原籍戶口簿和父母身份證;父母一方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父母雙方同一地點半年以上的暫住證或本轄區內房產證。
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條件調整為“兩證”,即原籍戶口簿和父母身份證、父母雙方轄區內居住證或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
根據規定,隨遷子女父母如2月28日及以前暫住登記信息已錄入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并持有轄區內福建省暫住登記憑證,隨遷子女也可以申請就讀公辦小學。如果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證但為2017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變更居住地到轄區內的,不符合電腦派位條件,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調整三:
隨遷子女電腦派位
分三個優先等級
五城區隨遷子女小學一年級入學實行電腦派位。在隨遷子女具備公辦小學就讀條件的前提下,市教育局今年對學校第一志愿學生設置了派位優先等級:
最優先:父(母)持有志愿學校片內房產份額50%(含)以上的隨遷子女。
次優先:父(母)3月1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區持有營業執照并具備納稅證明(國稅、地稅電子發票)的隨遷子女。
第三優先:父母一方在市區持續繳納社保6個月(截至當年6月30日)以上的隨遷子女。
據了解,這項調整考慮到盡量保障父母持有房產的隨遷子女就近入學,及鼓勵外來人員在榕經商辦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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