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7年起,教育部將每年從福建省高校選拔國家公派訪問學者、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等項目的各類留學人員達到1000名。
省內高校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包括應屆碩士畢業生)、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高校正式工作人員。除“211工程”建設高校人員由本校直接受理申請外,其余高校均由省教育廳負責受理。
國家留學基金為留學人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對赴國外一流院校、一流專業從事國家急需學科領域、人文及應用社會科學領域學習的攻讀博士學位人員,國家留學基金可提供學費資助。具體按照《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學費資助辦法(試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