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教育廳將開展第二批高職院校應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推薦申報、評審和建設工作,并認定10個左右省級“高職院校應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建設項目。
在申報數量方面,每所高職院校不超過1項。2016年批準培育的省級“高職院校應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如再次申報,占上述限定指標。
有條件的高職院校要充分發揮特色和優勢,積極聯合科研院所、行業企業、本科高校等開展協同創新,確定協同創新模式和方向,組建協同創新體。在充分匯聚現有資源,積極推進機制體制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礎上,由高職院校牽頭聯合申報“福建省高職院校應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