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以2016年省級及以上承擔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為依據,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提前下達各市、縣(區)2017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指標。
2017年開始,我省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提高。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提高到小學每生每年7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50元。據了解,2016年,全省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繼續執行普通小學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標準,并對公辦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
此外,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4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繼續對不足100人的小學按100人核撥公用經費,100-199人的小學按200人核撥公用經費,不足300人的初中按300人核撥公用經費。
待2017年預算確定后,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將再次核定各市、縣(區)2017年省級以上財政應承擔的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并按多退少補的原則據實調整經費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