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泉州經濟金融持續協調較快發展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能是“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同時明確“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的宏觀調控部門”。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中國人民銀行在宏觀調控體系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中國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是中國人民銀行的派出機構,立足泉州實際,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切實履行好中央銀行職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積極拓展金融作為空間,進一步優化和調整信貸結構,促進經濟金融協調互動、持續健康發展,服務泉州跨越發展、科學發展,推動泉州“兩個加快”建設。截至6月末,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3678.22億元,比年初增加365.94億元,增長11.05%,其中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3612.18億元,比年初增加337.68億元,增長10.31%;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3010.12億元,比年初增加293億元,增長10.78%,其中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2848.31億元,比年初增加247.75億元,增長9.53%。
一、貫徹落實穩健貨幣政策,助力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一是把握信貸政策導向,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按照泉州市委關于“項目帶動、轉變提升、和諧進步、跨越發展”的工作思路,提出《關于金融促進泉州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指導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泉州農村農業和小城鎮建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引導轄區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項目建設、“三農”、中小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文化產業、節能減排、城鎮化建設、保障性住房、社會民生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二是創新小城鎮金融服務方式。聯合泉州市小城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轄內金融系統開展金融服務小城鎮建設的“建設小城鎮、金融在給力”主題活動,制定泉州市試點小城鎮建設的金融配套服務方案,建立21個試點小城鎮聯系行制度,組建51個金融服務專家組,召開全市試點小城鎮建設金融服務會議,開展項目對接簽約儀式,扎實推進試點小城鎮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至6月末,泉州市21個省、市試點小城鎮的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為319.86億元,占全市人民幣存款余額的8.86%,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為286.89億元,占全市人民幣貸款余額的10.72%。全市21個省市級試點鎮94個建設項目完成投資160.45億元,完成年度計劃的63.7%,各項指標均居全省前列。三是繼續推進泉州綠色信貸建設,結合縣域經濟特點,選擇陶瓷產業集聚的德化縣作為“綠色金融”重點突破、重點推進的地區,多措并舉共建“綠色金融”。四是推進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快速增長。協同市外經貿局引導企業利用人民幣進行境外投資和辦理出口貿易結算,實現人民幣境外投資和出口貿易項下人民幣結算業務“零”的突破,今年上半年轄內銀行共為65家企業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34.35億元。
二、推進金融服務現代化,提升中央銀行金融服務水平。一是推動金融IC卡的推廣應用。泉州市作為人民銀行總行的金融IC卡推廣應用試點城市,結合我市金融發展實際,制定《泉州市2011~2012年金融IC卡推廣應用工作總體規劃》,指導商業銀行推進金融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中的推廣應用工作,促進金融服務民生和銀行卡安全使用。二是健全支付體系建設,大力改善支付環境。進一步加大非現金支付結算工具的推廣力度,商業承兌匯票、銀行本票、跨行通存通兌業務增長迅速。制定實施《安溪縣農村支付服務環境“一都、十村、百戶”建設實施方案》,推動安溪縣作為全國農村支付服務示范縣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推進金融服務不出村建設,目前我市各縣(市、區)都已獲準利用POS辦理小額取現業務,解決農民臨時取現難題,大大改善了農村支付結算環境。三是提高外匯管理服務水平。組織開展以“多措并施,全面提升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成效”為主題的改善外匯管理服務工作,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同時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實施“走出去”,推進人民幣境外投資,服務外向型經濟發展。
三、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營造良好的信貸投放環境。一是積極推進征信系統建設,提升征信管理服務水平。泉州市作為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確定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城市,推動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建設與應用,目前已有約5.91萬條的企業概況信息順利入庫。二是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金融市場秩序工作。嚴厲打擊非法外匯交易活動,加大對涉匯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繼續聯合公安部門開展整治銀行卡犯罪和打擊洗錢、制販假幣犯罪活動,并取得成效。三是做實中小法人金融機構的風險監測和穩健性狀況現場檢查評估工作,有效提高金融風險預警處置能力;完善金融穩定工作責任制和金融風險提示制度,切實維護轄區金融穩定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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