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商品房銷售“一房一標價”等明碼標價政策,昨日在廈門重申。廈門市物價局在當日舉行的政策提醒會上指出,不僅商品房銷售如此,地下車位也是如此,同時須一并明碼公布的還應包括商品房前期物業收費。
廈門市物價局局長陳金標說,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商品房經營者在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售備案后,10日內向價格主管部門報備商品房明碼標價情況。
據悉,商品房經營者應在商品房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按照《樓盤基本信息表》、《房源價格信息及進度表》、《地下車位價格信息及進度表》、《收費項目信息表》等表格,明確標示相關商品房銷售信息。這也就是說,不僅商品房要標價,地下車位也同樣如此,以及前期物業收費。
按照規定,須讓買房者提前知情的新商品房前期物業收費標準,應標明所選擇的物業服務等級及收費標準,供購房者參考比較物業服務質量和收費高低,以減少業主入住后的糾紛。
今后,對違反上述與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政策相關的現象,廈門相關職能部門將加大處罰力度。
對不標明價格的,如未在交易場醒目位置實行一套一標,以及未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等,將按每套5000元的標準處罰。
對未按規定內容實行一套一標的,如未標每套在售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單價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層高等核心因素,根據未按規定內容實行一套一標的在售房源實際套數,按每套3000元罰款處罰。
對未按規定標示商品房價格相關因素的,如土地使用年限、容積率、綠化率、車位配比率、代收代辦收費和物業費等,以房地產開發項目為處罰單位,將對每個項目處以5000元的罰款。(本網記者 鄭友賢 通訊員 龔曉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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