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表哥先認識的意中人,卻被表弟泡走。表哥為了挽回“敗局”,竟強奸表弟的女友。近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胡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胡某,今年29歲,貴州習水縣人,摩托車載客工。去年6月初,他在湖里某工廠門口拉客時,打工妹曉菊(化名)下班回家時搭乘了他的摩托車。對高挑又可愛的曉菊,胡某一見鐘情,并決定追她。但剛開始,曉菊并不喜歡其貌不揚的胡某,胡某想單獨約她外出吃飯游玩都被拒絕。
于是,胡某就拉上表弟袁某當“電燈泡”,并稱要給曉菊介紹一個帥哥認識。但之后,曉菊卻被帥氣的袁某吸引。6月25日,曉菊與袁某確立了男女朋友關系。隨后,曉菊將她和袁某的關系告訴胡某,并明確表示,她不喜歡胡某。
為此,胡某十分懊悔,一直想挽回“敗局”。6月29日,胡某打電話給曉菊說,6月30日,他要與曉菊了結三人之間的事。30日晚10時許,孤身一人的曉菊打電話給胡某,讓他趕緊過來談三人的事。大約10分鐘后,胡某騎著摩托車來接曉菊,并稱要到別處談。在兩人行經成功大道浦南段的一條在建分支隧道內時,胡某想,不如先下手為強,把生米煮成熟飯,不怕曉菊不就范。于是,胡某停車,強奸了曉菊。之后,曉菊報警。(本網記者 江榮義 通訊員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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