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報記者 鄭友賢
本報訊 昨日,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外發布,從本月起,全市六個區最低工資標準,從900元統一提高到11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每小時11.6元,兩項標準都是全省最高。
該項標準從本月起實行,不論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是否在3月1日前簽訂,還是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凡是低于新公布的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從3月1日開始都要自動調整,嚴格按新標準來執行。
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說,最低工資標準是國家規定的一個最低的保障標準,不是企業的分配標準,企業不能以最低工資標準作為企業支付的工資標準。對于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持續增長的用人單位,原則上不得以最低工資為標準,支付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工作的工資。
按照規定,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企業或雇主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但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個人支出項目,可在其工資中進行代扣代繳。
從廈門市人力資源市場薪酬情況看,絕大多數企業招聘的最低薪酬,都在這一水平之上,現在人力資源市場招一個普工,招聘薪酬基本都在1500元,甚至2000元以上。而且由于結構性勞動力短缺的存在,春節后,人力資源市場的招聘工資有一定幅度的上漲。因此,1100元的最低工資標準對絕大多數企業的生產經營不會造成影響。
如果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各區也都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具體號碼可通過勞動保障熱線12333及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詢。
廈門最低工資提至1100元
核心提示: 昨日,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外發布,從本月起,全市六個區最低工資標準,從900元統一提高到11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每小時11.6元,兩項標準都是全省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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