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今年30歲出頭的男子林某、女子黃某暫住廈門思明某小區。昨日凌晨1時30分許,他們在酒吧喝完酒后,感覺很熱,便借著酒勁來到“嘉福園”附近的海邊。他們將衣服、手機及鑰匙等物品直接放在木棧道上后,換上泳衣就下海游泳了。到了凌晨2時許,他們上岸后,才發現衣服及財物都沒了。于是,兩人報了警。
曾厝垵邊防派出所民警到現場后,也未能找到衣服等物品。于是,民警將林某、黃某送到他們的暫住處。林某稱,由于鑰匙丟失,又沒有備用的,要求民警幫助開鎖。經與小區保安及物業人員確認,確定該住宅屬林某、黃某暫住處。隨后,民警通知110聯動開鎖工,將房門打開。(通訊員 蔣治 陳春敏 本網記者 江榮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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