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近日,廈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林某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昨日,該判決正式生效。
林某平因懷疑妻子有外遇,與妻子發生爭吵,從背后猛推妻子,致其妻頭部撞到臥室門柱倒地抽搐。林某平不但不及時搶救,還拿起鐵錘敲死妻子,挖坑掩埋。
林某平,今年49歲,廈門市海滄區東孚鎮東瑤村民。林某平與妻子徐某環結婚后,育有一女一子。林某平供述,2010年3月18日晚11時許,妻子徐某環一直堅持要出門,他懷疑妻子要去見別的男人,而且還懷疑她染上毒品,就拉著徐某環不讓她出門,而徐某環一直要掙脫,他氣憤地用雙手使勁推徐某環后背一下,徐某環一頭撞在臥室房門的門框棱角上,癱倒在門邊的地板,臉色突然變得沒有血色,嘴巴發不出聲音,雙手雙腳不停地顫抖。這時,林某平趕緊把徐某環抱到臥室床上。林某平發現徐某環的頭部有點濕,應該是流血了。他因害怕想離開房間去大廳坐,關門時看到臥室衣柜旁地板上放著一把鐵錘,當時心想既然徐某環有外遇又染毒品,再一起生活也沒用了,干脆用鐵錘敲死她算了。
隨后,林某平到大廳的沙發上坐了一兩個小時,想著怎么處理這件事情。他想到報警但不敢報,如果報警搶救徐某環,她有可能在醫院治療后變成癱瘓,自己也會被抓去坐牢,整個家庭就沒有大人維持了,所以沒報警,又想干脆將徐某環殺死算了,然后自己再來接受法律懲罰。
3月19日凌晨,林某平拿起鐵錘往徐某環的腦袋砸去。隨后,林某平將徐某環的尸體背到離家500米的一在建公路旁,挖坑掩埋。(本網記者 江榮義 通訊員 學忠 晨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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