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明明只是個體經營戶,偏要打著“公司”的旗號對外從事經營活動。名頭貌似“好聽”了,卻違反了有關登記法規。昨日,龍巖永定縣鳳城鎮一家個體工商戶因冒充公司,被工商部門處以罰款500元。
近期,工商執法人員在進行市場巡查時,鳳城鎮一家服務部老板溫某遞給顧客的名片引起了執法人員的注意。該名片上赫然印著“某某速遞永定分公司”字樣。執法人員當即對此進行核查。果然,溫某只是一名個體戶,并未取得公司執照。原來,為讓消費者覺得其經營的服務部有實力,溫某就擅自印制了500張寫有“公司”字樣的聯系卡。至案發時,溫某已向消費者發放350張。
執法人員介紹,一些個體戶為了提高自己的經營實力,常常假冒公司的名義對外經營,此舉違反了《公司法》,一經查實,工商部門將嚴肅查處。(通訊員 劉江英 本網記者 廖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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