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今后,廈門住房難的問題有望得到緩解。昨日,記者從廈門市政府獲悉,已新出臺了《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今年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1.95萬套(間),以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新就業職工的階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問題,并改善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新建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將在8月底前全部開工建設。
配套設施完善
公交能全天候到達
根據《實施意見》,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項目選址要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和生活要求,盡量安排在交通較便捷、生活配套設施較完善的區域??梢赃x擇在城市周邊地區,集中成片建設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的城市綜合體,配套的城市基礎設施同步完善,公共服務延伸覆蓋,城市公交全天候到達。
同時,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總平面布局要滿足城市規劃的相關要求,配套商業用房、食堂、文化活動室等便民設施。根據發展需要,還應配備一定的機動車位和非機動車位,方便居民使用。
公共租賃住房分為住宅類、宿舍類兩種。住宅類公共租賃住房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套型面積按為一房型45平方米,二房型60平方米(高層建筑66平方米)。
宿舍類公共租賃住房主要面向開發區、工業園區的外來務工人員以及新就業職工,套型面積為30平方米(高層建筑33平方米);以居室為單位供多人居住的單元建筑面積,可根據實際適當調整,但單元內居室不得超過4個,單元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20平方米。
公共租賃住房內外裝修及景觀綠化設計應遵循經濟、適用、宜居和環保的原則,一次裝修到位。
只租不售
租期一般不超過5年
廈門公共租賃住房只租不售,租期一般不超過5年。租賃合同期滿后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公共租賃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轉租或閑置,不得用于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
廈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政府定價,綜合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按照不同地段、不同房屋類型等因素合理確定,并按年度實行動態調整,確保以租養房。租金具體標準由廈門市國土房產部門會同財政、物價部門提出,經廈門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并向社會公布。(本網記者 鄭友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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