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編號 |
35050065-FX-016 |
事項名稱 |
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
事項類別 |
非行政許可 |
審批類別 |
其他 |
法定依據 |
《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 |
辦理條件 |
"對外貿易經營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商務部《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的規定辦理備案登記的。 " |
數量限制 |
無限制 |
法定期限 |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條件的當場受理,20個工作日內辦結。 |
承諾期限 |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條件的當場受理,20個工作日內辦結。 |
申報材料 |
1.《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 2.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 4.銀行開戶許可證; 5.未辦理備案登記發生委托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協議,不需提供第1、2項資料; |
事項收費 |
不收費 |
辦理機關 |
企業對應的縣(市)區主管稅務機關 |
責任部門 |
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
辦公地址 |
企業對應的縣(市)區主管稅務機關 |
辦公時間 |
【冬季:上午: 8:30-12:00 下午:2:30-5:30 】、【 夏季:上午: 8:30-12:00 下午 3:00-6:00】 |
聯系電話 |
12366 |
監督部門電話 |
68288732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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