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在自家店里,石獅一服裝店的老板林某認識了41歲的江西女子艾某。兩人互留了手機號,之后迅速發展為情人關系。其間,艾某將同伙楊某以“姐夫”的名義,介紹給林某認識。之后,艾某和楊某便開始合伙詐騙林某。
1999年11月,艾某以“被綁架需要35000元的贖金”為由,向林某求助。林某信以為真,前后給了7500元。2001年兩人分手時,曾支付了3萬元“安家費”的林某,在一年以后又遭遇了騙局。原來,林某和艾某又重新接觸,之后楊某便假稱艾某割脈自殺,搶救無效死亡了,艾某的家人要來泉州追查艾某自殺原因,還要找林某算賬。為了不讓事情鬧大,影響到自己的家庭,林某再次花錢息事寧人。直到2003年,艾某和同伙利用自殺事件,已騙取林某近10萬元。
這還不算完。到2009年5月,楊某還多次以不同的身份,利用林某與艾某的關系,編造多起虛假事實騙取林某近70萬元。之后,林某怒而報警,楊某(已獲刑)和艾某落網。由于艾某有個未滿一周歲的嬰兒,警方為其辦理了取保候審。但艾某在取保期間潛逃。(本網記者 陳世國 戴順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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