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時間:昨日上午8時許
轄區:豐澤公安市區刑偵中隊
女友看店時丟了一雙鞋子,被老板要求賠2000元,黃某看不下去,一氣之下糾集了4名同伙,將這家鞋店偷了個精光。昨日上午,黃某在泉州市區圣墓靈山路口開車送貨時,被豐澤公安分局市區刑偵中隊民警抓獲。耐人尋味的是,當初為女友沖冠一怒的他,昨日落網后,帶著民警去出租房,把女友一并抓了。
經辦民警介紹,黃某今年24歲,他的女友黃某云今年23歲,是洛江人。2008年6月初,她在泉州市區迎津街黑豬鞋店上班,鞋店一雙價值2000元的鞋子失竊,店老板要求黃某云全額賠償。黃某云回到霞淮街的出租房里,向男友黃某哭訴。
黃某當時很生氣,決定報復鞋店老板。
2008年6月上旬的一天晚上,黃某糾集黃某云、黃某石、黃某煌、黃某輝一起來到黑豬鞋店。用女友事先配好的鑰匙打開店門,將5大箱的阿迪達斯、耐克等名牌鞋子和電腦偷出,價值16萬元。黃某隨后將贓物用面包車載至霞淮街的出租房。為保護女友黃某云不被懷疑,他隨后還帶著撬棍返回黑豬鞋店,想將門撬開,偽造盜竊現場,但因撬棍插不進門縫,又擔心被人發現,只好放棄了。
盜竊成功后,黃某給了黃某石2000元,隨后將鞋子載到洛江羅溪的山上藏起來,他和女友則在山上舅舅家的養雞場里呆了4個月。2008年6月21日,黃某石和黃某輝被豐澤警方抓獲。黃某風聞之后,又將鞋子運回霞淮街,自己留了兩雙,其余的讓母親退給黑豬鞋屋。隨后黃某和女友逃往深圳和貴州等地。
今年年初,以為沒事了的黃某和女友回到泉州。昨天早上8時許,黃某被警方抓獲,隨后還將民警帶到女友的出租房,將女友抓了。
經辦民警稱,黃某讓其母親退贓,司法部門將因此酌情對其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本網記者 俞志村 通訊員 杜仲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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