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暉/繪圖)
早報記者黃墩良通訊員程軼寒
女友被包養,吳某讓她去玩“仙人跳”訛錢,女友不肯。有次,吳某剛好撞見女友跟他人上床,于是兩人默契地玩起“仙人跳”的把戲,訛走了2萬多元和兩部手機。近日,豐澤區法院一審審結此案,吳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半。
第一幕:與他人上床男友撞見后趁機訛錢
那天對于某單位職員張某來說,猶如經歷了一場噩夢。
今年1月23日晚,張某和朋友到市區湖心街一家酒店包廂喝酒,為他們服務的是“公主”丁某。次日凌晨,張某隨著丁某,到她在酒店附近的宿舍過夜。
正當他們進行魚水之歡時,傳來敲門聲。丁某清楚,敲門的肯定是男友吳某。她不肯開門,吳某于是破門而入,從床上將張某拎了起來。
剛開始,吳某沒有道明他與丁某的關系,只稱丁某欠他很多錢,叫張某替她還錢。張某不予搭理,吳某改口稱,自己是丁某的合法丈夫,并要張某賠錢。
看到張某仍不肯,吳某跑到廚房去拿菜刀,張某被迫答應拿錢出來解決事情。
第二幕:女友發短信“那人銀行卡里有錢”
看到張某被唬住,丁某偷偷地跑到陽臺,用她的手機給吳某發了幾條信息:“不要讓眼鏡穿衣服”“他銀行卡里有錢”“不要讓他接電話”。
吳某這時已很清楚張某有錢了。便當場打電話叫易某、鄭某來拿錢。原來,吳某曾欠易某4600元、鄭某800元,看到張某愿意出錢消災,他就想趁機將欠款還上。
易某和鄭某接到電話后,陸續趕來。
張某被迫拿了一張銀行卡給吳某,說內有2萬元存款,并把密碼告訴吳某。吳某讓鄭某去取錢。鄭某只取出2000元。吳某認為被騙了,打了張某一拳。張某只好又拿出一張銀行卡。這回,鄭某取出了2萬元交給吳某。吳某用這筆錢還清了欠款,還分別多給了易某和鄭某幾百元,以示感謝。過后,他給了女友2000元。吳某搜走張某的兩部手機及身上的200多元現金,才讓他離開。
結局:構成搶劫罪男子一審獲刑十年半
張某下樓后,就向警方報警。
1月26日,吳某、丁某、易某先被抓獲,5月25日,鄭某被抓。
近日,豐澤區法院一審審結此案。法院認為,吳某4人合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價值2萬多元,該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在共同犯罪中,吳某直接持械威脅并毆打張某,逼他交出財物,且分得大部分財物,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三人是從犯。
法院一審判吳某有期徒刑十年半,丁某有期徒刑六年,易某有期徒刑四年,鄭某有期徒刑三年半。
內幕:女子被包養男友要她玩“仙人跳”
其實,早在此案前,吳某就曾叫丁某與他合謀玩“仙人跳”。
據吳某供認,他與丁某在湖南老家已訂婚,女友背著他到酒店當小姐,還被郭某包養。他曾想設下“仙人跳”,讓女友丁某和郭某上床,他再來捉奸,讓郭賠錢。但丁某認為郭待她不錯,沒有答應。
丁某承認,她會配合男友,是因為她跟張某發生關系被吳某當場抓到了,她只好順水推舟對張某實施“仙人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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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一種利用女色騙財的圈套。例如由男女二人串通,女方以色情勾引男性,當二者到飯店中作魚水之歡時,再由男方出面捉奸并強行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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