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泉州市2011年秋季普通中小學課本費、作業本費標準日前公布,作業本費保持不變,一些年段因所用教材不同,課本費較去年有所調整。
泉州市物價局收費科相關負責人介紹,作業本費已有幾年沒變化了,秋季市直各中小學作業本費標準仍為小學8元/學期,初中13元/學期,高中18元/學期;但與去年秋季相比,以下年級課本費有所變動:小學三年級至六年級,高中一年級,有升有降,變化幅度不大,最高不超3元(詳見表單)。
課本(含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為學生必選部分,每學科只能選訂一種版本,由學校統一征訂。各地學校應根據課程計劃的要求,選用教學用書目錄中的教科書,嚴禁向中小學生強制統一征訂除課本之外的任何讀物、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課本費、作業本費標準應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校務公開,在校內通過公示欄、校園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本網記者 沈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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