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本月起,泉州將對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按月發放生活補助。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相關通知,此次政策的受惠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后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人員身份的確定采取個人申報和部門會審認定的方式。(見習記者 鄭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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