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提供的三份材料單位不一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遇難女環衛工吳雪治家屬申請工傷賠償卻受阻一事,備受市民關注,市民呼吁用人單位早日解決此事。
昨日下午,吳雪治的兒子小傅和律師到鯉城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但工作人員發現,他們提供的三份材料的主體單位不一,需要街道蓋章明確。而小傅欲為母親人身意外險理賠時,也因江南街道辦城管站未提供保單原件而受阻。負責環衛的江南街道辦副主任楊錦南表示,既然人身意外險和工傷認定都“事關”街道,不如等工傷認定結果出來后再一起解決。
楊錦南表示,吳雪治家屬申請工傷認定,街道愿意配合,該蓋公章就蓋公章,該賠的錢一分都不會少。
人身意外險理賠需要保單原件
江南街道辦事處提供的中國人壽保險投保交費清單復印件顯示,吳雪治已辦理人身意外險,包括意外傷害保險和意外醫療保險兩個險種,保費一共是100元,保額共計8.8萬元,投保人是鯉城區江南街道城區建設管理站(以下簡稱“城管站”),投保時間是2010年8月28日。
小傅從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處得知,被保險人家屬如要向保險公司索賠,需投保人提供保單原件和街道方面的相關證明。昨日下午3時許,小傅到江南街道城管站索要這些物件時,負責財務的工作人員楊小姐稱需要上級批示。楊小姐稱,保單上還有其余18位被保險人,不能因為一個人出事就將原件拿走。
江南街道辦負責環衛的副主任楊錦南表示,既然人身意外險和工傷認定都“事關”街道,不如等工傷認定結果出來后再一起解決。
申請工傷材料單位不一需蓋公章
人身意外險理賠遇到困難,小傅和律師張景華準備好材料,到鯉城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這些材料中,有江南街道辦提供的環衛工人工資表、投保交費清單復印件、吳雪治的新工作證。
但鯉城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后來發現,投保交費清單復印件、工資表、新工作證上的主體單位都不同。保單復印件上投保人寫的是鯉城區江南街道城管站;環衛工人工資表上沒有蓋公章,標注的單位欄里寫的是城管辦,新工作證上的公章是江南街道辦事處環衛站。工作人員稱,主體單位不同,需要江南街道辦事處加蓋統一的公章。
另外,由于這些材料大多是復印件,勞動局工作人員表示無法確認真實性。保單可以找保險公司蓋章確認,證明“此件與原件相符”,或者讓用人單位提供原件。而工資表也要街道方面蓋公章才有法律效力。
除此之外,工傷認定所需的用人單位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登記基本情況表也被認定“不合格”。工作人員建議稱,民辦非企業單位可以找鯉城區民政局獲得正規文件。
該工作人員還建議,這些準備材料都讓小傅的律師來辦,如果有困難的話,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免費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看到小傅四處碰壁,還不禁嘀咕了幾句:“工傷認定不是應該單位來做嗎?家屬來做的話真的是很麻煩,許多地方都不清楚,如果單位主動過來申請工傷認定,那事情就很簡單了?!?/P>
昨晚,記者致電江南街道辦副主任楊錦南,他表示,街道方面愿意配合吳雪治的家屬申請工傷認定,需要蓋公章的就蓋公章,該賠償的一分錢都不會少。(本網記者 張帆 謝向明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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