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將至,為進一步鞏固校外培訓治理成效,嚴防學科類培訓隱形變異,強化非學科類培訓監管,切實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讓廣大中小學生度過一個平安祥和、豐富充實、輕松愉快的寒假,根據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要求,省教育廳印發通知,部署各地做好寒假期間校外培訓治理有關工作。
通知指出,當前正處于實現中央部署的“雙減”工作三年目標任務的關鍵階段。經過兩年多來的不懈努力,各地治理工作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從近期明查暗訪、群眾舉報等情況來看,仍然存在一些無證無照經營、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非學科類開展學科類培訓等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把握寒假“窗口期”,發揮好“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作用,就寒假校外培訓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明確治理任務,細化舉措分工,壓實各方責任,確保寒假期間校外培訓平穩有序。
寒假是違規校外培訓的多發期,各地要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通過 “ 日查+夜查”“聯檢+抽檢”等形式,對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進行全面排查,嚴防嚴查隱匿在酒店、咖啡廳、居民樓等場所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強化對重點機構和人員的管理,用好網格化綜合治理體系,嚴厲打擊以“家政服務”“眾籌私教”“游學研學”“冬令營”等名義進行變相違規培訓。
各地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嚴格落實《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等安全生產相關規定要求。對培訓機構至少開展1次安全專項檢查,對存在場地、設施、消防等安全隱患的機構,立即停業整改,堅決維護學生生命安全。常態化開展“爆雷”“冒煙”監測, 發現風險苗頭第一時間通報公安機關,堅決防范“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
寒假是機構開展集中住宿藝考培訓期,各地要重點關注機構開展集中住宿培訓的情況,落實好機構消防、安保、場地和條件配備等要求,及時掌握轄區內學生參訓情況,確保培訓安全;著重維護招生考試秩序,嚴查培訓機構聘用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職教職工及考試命題、評分(卷)的專家評委等參與藝考培訓,或與教師、評委等內外勾連、利益輸送、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法行為;嚴查嚴禁藝術類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等違法違規行為。
堅持綜合施策,確保政策落地。各地要依據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加快排查整改,推動已審批機構全部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管理,同步實現培訓機構黨組織全覆蓋。加強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嚴格落實預收費不超過 5000元的上限要求,預收費須全部進入本機構收費專用賬戶。加大“校外培訓家長端”APP應用推廣力度,引導家長選擇合規機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充分利用春節這一傳統佳節,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體育鍛煉、社會實踐、文化傳承活動,讓學生親近美好自然、體悟親情溫暖、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鼓勵學校、社區探索開展托管服務,努力為部分家長解決照看難題。探索做好科學教育“加法”,積極統籌動員一批科技館、博物館、研學基地、科技型企業等,面向廣大家庭開展科教活動,為加強親子互動交流和中小學生提升科學素養提供平臺。(記者 馮川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