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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年,國家惠民政策的“含金量”越來越高。在許多地方,針對低收入人群的補助達幾十種。在重慶農村,農民最多能享受約20項優惠政策。然而,一些基層干部卻變身“抽水機”,“讓利使于民”變為“讓利于權”。
“扶貧”變“劫貧”
據重慶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介紹,近年來該院查處的侵占移民資金、扶貧資金、征地補償等侵農害農職務犯罪案件呈上升趨勢,鄉鎮村社干部“集體腐敗”現象突出,窩案串案率在七成以上。
“芙蓉王?我抽的是軟中華?!边@是重慶三峽庫區巫山縣曲池鄉原鄉干部鄧川對村民說的話。為領到每人3000元的生態補償款,村民設宴招待鄧川,并奉上香煙“芙蓉王”,不料遭遇冷臉。
其實,政府補償標準應是每人5000元,鄧川還截留了2000元。
據重慶檢方介紹,近3年間,重慶檢察機關查辦了1977名貪官污吏,涉及惠農資金、社會保障多個領域,涉案金額11.8億元,許多受害者是低收入群體。
貪污私分惠民款
調查顯示,惠民款變成“唐僧肉”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直接貪污“私分”惠民款。云陽縣普安鄉近期挖出干部集體腐敗窩案,包括書記、鄉長、副書記、副鄉長、鄉財政辦主任等12名干部私分公款數十次,侵吞計生款、移民款等上百萬元。其次是虛報人頭“吃空餉”。城口縣明中鄉雙利村原村支書、村主任和村會計合伙,在退耕還林工程中虛報戶頭,多領了補助款12萬余元。再次是官商勾結“吃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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