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國務院召開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會上發表講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等出席。新華社記者 張鐸 攝
核心提示:中紀委于2011年3月22日頒布《〈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實施辦法》。該辦法結合其他有關法規的要求,對于領導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配偶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等行為,除規定應當給予黨紀處分外,還明確了相應的組織處理措施;對于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多占住房”、“兼職取酬”等行為中涉及的物質利益,根據有關規定明確了追繳措施。
中廣網北京4月6日消息(記者肖志濤)《〈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已由中共中央紀委于2011年3月22日頒布施行。日前,中央紀委負責同志就《實施辦法》的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近日,中央紀委頒布了《實施辦法》,請介紹一下出臺這部法規的背景情況和簡要過程。
答:2010年1月,中央頒布實施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以下簡稱《廉政準則》)?!读蕜t》結合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對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新要求,對《廉政準則(試行)》進行了較大的修改,形成了新的8個方面52項要求。中央對于《廉政準則》的貫徹實施高度重視,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在認真學習貫徹《廉政準則》的同時,也不斷提出有關條款如何理解、違規行為如何處理的問題。為保證《廉政準則》的正確貫徹和順利實施,《廉政準則》印發后,我們立即起草出《實施辦法》初稿,廣泛聽取了意見,并進行了深入調研,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征求意見稿。2010年9月,又普發紀檢監察系統征求意見。根據反饋意見情況,修改形成了送審稿。2011年2月24日,中央紀委書記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了《實施辦法》。
問:請介紹一下《實施辦法》的主要內容。
答:《實施辦法》共3章,58條。第一章“總則”,主要明確了制定《實施辦法》的目的、依據以及領導干部主動糾正問題的政策適用。第二章“廉潔從政行為規范”,按照《廉政準則》8個方面的禁止性規范,共分為8節。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對《廉政準則》中的相關概念進行解釋;二是對《廉政準則》中有關“違反規定”的表述指的是哪些規定,采取列舉加概括的形式予以明確;三是對違規行為如何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四是對于需要采取組織處理等措施的違規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處理方式。第三章“附則”,規定了《實施辦法》的解釋權和生效時間。
問:《實施辦法》是如何解決對違反《廉政準則》行為的處理依據問題的?
答:《實施辦法》明確了違反52個“不準”行為的具體處理依據,主要分為三類:
一是對于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有具體規定的違規行為,明確規定應當適用的條款。
二是對于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沒有具體規定的違規行為,既指明應當適用的相關原則性規定,還明確了對于在中央、中央紀委制定的專項法規中有具體處理依據的,適用有關的專項法規。比如,對于違反《廉政準則》第四條“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8個“不準”的行為,《實施辦法》規定應當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四條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是根據《廉政準則》第十三條關于處理措施的規定,結合其他有關法規的要求,對于領導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配偶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等行為,除規定應當給予黨紀處分外,還明確了相應的組織處理措施;對于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多占住房”、“兼職取酬”等行為中涉及的物質利益,根據有關規定明確了追繳措施。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