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26歲的湖南小伙胡杰因還不起18000元人民幣的賭債,想到了“賣腎”這件事,盡管后來他表示“真的不想做了”,但是卻遭到山西省臨汾長良醫院強行非法取腎。目前,這個案件查處有了新的進展。
26歲的湖南小伙子胡杰因為還不起18000元的賭債想到了賣腎這個辦法,從他通過互聯網找到一個地下交易的中介并聯系以后,他就陷入到黑中介布下的一個龐大而嚴密的腎臟地下交易網絡。經過幾個月的時間,盡管他表示真的不想再賣掉自己的腎,但是在黑中介的裹挾下仍然被送到一家民營醫院——山西臨汾長良醫院的簡陋手術臺取掉了一個腎。三天以后胡杰的手機顯示他的銀行卡里打進了27000元。
2001年2月11日,山西省衛生廳通過互聯網看到了胡杰發布在網絡上的關于長良醫院摘除他的腎的文章以后,馬上和胡杰取得了聯系。根據胡杰提供的線索,山西省衛生廳要求臨汾市衛生局立刻展開調查。臨汾市衛生局通過胡杰打工的所在地廣州市番禺區的衛生局對胡杰進行了詢問,隨后又對胡杰手術的切口進行查驗,并通過超聲診斷證實胡杰左腎確實被切除了。2月15日,臨汾市衛生局對長良醫院做出了立即停業整頓的決定,同時胡杰在臨汾市衛生局的協調下也到臨汾市衛生局直屬分局做了報案,公安部門現在進入調查。山西省衛生廳今天也收回了臨汾長良醫院的醫療機構職業許可證和醫院總護士長曲喜愛的護士職業證書。
人體器官有需求構成交易,本來是正常的現象,但是問題就出在此事件中有被脅迫的環節,沒有依法進行器官移植。2007年國務院制訂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捐獻人體器官的公民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且要求是完全自愿。在這個事件上,由于胡杰是被黑中介10多個人在裹挾下才做的手術,因此構成違法,現在相關部門正在對這個事件進行調查。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