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1日電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今日公布,據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上報匯總,截至3月31日,全國657個城市(包括287個設區城市、370個縣級市)中,已有608個城市(包括281個設區城市、327個縣級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占92.5%。國家統計局統計并公布新建住房價格指數的70個大中城市,均已公布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曾發出通知指出,為切實將住房價格控制在合理水平,要求各地在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時,要在本地區內聽取社會的意見,使各地調控目標的制定科學合理,并取得社會的認同和支持。已經公布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城市,也要以適當的方式聽取社會的意見,并根據聽取意見的情況,酌情調整已發布的調控目標。通知還要求各省級人民政府督促所轄各城市做好上述工作。
本網房產城建頻道記者3月30日致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了解該通知細則與落實情況。住建部辦公廳宣傳處稱,該通知已經于3月29日下達各地方政府,交由各地方政府具體落實,征求公眾意見。宣傳處表示,由于是昨日剛剛發布,各地方政府布置執行也需要一段時期,因此還沒有具體的反饋,各地的執行情況還不清楚,需要等一段時間來觀察。
宣傳處同時補充,交由地方政府落實也是因為各地實際情況不同,由當地居民對調控目標提出意見和建議,更具針對性,也更加科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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