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送給相關部門一條被釣上鉤的魚
N大河
本報訊 今年3月初,河南司機鄭松偉搭載了4個搭便車的人,卻被鄭州管理部門查處,車輛被暫扣17天。還有另外2名司機也遭遇相似情形。3月25日,3名司機送給相關部門一條被釣上鉤的魚,抗議“釣魚執法”。對此,當地部門稱取證確鑿,并未“釣魚執法”。
鄭松偉介紹,3月4日,他駕車從鄭州市回新密途中,帶了4個要搭便車的人。前行約1公里,乘車的一男子要求停車。車剛停下,突然沖出來五六個男子。幾人既沒有穿制服,也沒有出示證件,只聲稱是鄭州市客運管理處稽查人員,以其涉嫌“非法營運”暫扣車輛。經過鄭松偉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車子17天后歸還,對他則免予處罰。車輛被扣和歸還,均沒有得到任何手續。
另一車主袁華明則反映,他也被以“非法營運”被扣車,還要罰款2萬。他委托熟人,被要走4000元。其中3000元作為罰款上交,另外1000元分別買了500元的油卡和500元購物券,交給客運管理處的一名書記。袁將雙方對話錄了下來,并把影像資料交到鄭州市交通委優化辦。之后,車輛很快就歸還了,4000元也被退回來。從車輛被扣到歸還,整整用了29天。
面對質疑,鄭州市客運管理處否認是釣魚執法。對這些車輛未作處罰,是因情節輕微。至于投訴人表示給“書記”好處費的情況,將向領導反映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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