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部署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以來,全國公安機關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加大打擊制售偽劣食品違法犯罪的力度,全力配合行政主管部門清繳問題乳粉,及時偵破問題乳粉刑事案件,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010年,各地公安機關共破獲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1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48名。
3月22日,公安部公布了2010年十大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青海東垣乳品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0年7月,青海民和縣公安局破獲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
經查,2010年2月至6月,犯罪嫌疑人代某某(河北鹿源乳業制品廠廠長,另案處理)通過中間商孫某某、周某某,將其藏匿的48噸2008年三聚氰胺超標的問題乳粉和26噸過期乳粉銷售給青海東垣乳制品廠,該廠明知該批乳粉有問題仍加工后銷往湖南、江蘇、江西、浙江等地,涉案金額150余萬元。
9月2日,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周某某等多人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福建南靖制售含瘦肉精豬肉案
2010年12月7日,福建省南靖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根據線索,破獲一起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經查,2010年11月6日,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生豬販運戶)通過黃某某(漳州市南靖縣中介人)介紹,以每斤7元的價格向漳州的黃某某(生豬養殖戶)等人收購63頭生豬。當運輸車輛行至福建龍巖時,司機在陳某某的授意下,故意不向衛生監督部門申報生豬檢疫,謊稱該批生豬是從本地收購的,騙取了動物檢疫合格證,直接將這批生豬運往江西。經江西質檢部門檢測,該批豬肉“瘦肉精”含量嚴重超標。
山西太谷營養保健品廠制售問題乳粉案
2010年8月,山西太谷縣公安局破獲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
經查,2009年11月,犯罪嫌疑人齊某某(山西省清徐縣恒泰鮮奶收購專業合作社法人代表)收到山西省晉陽乳業用于抵欠款的一批奶粉,在晉陽乳業已告知其奶粉三聚氰胺超標,且明知太谷營養保健品廠要將其作為原料摻拌生產的情況下,從2010年1月開始將11噸上述奶粉以每噸13300元的價格分批賣給太谷營養保健品廠。該廠廠長李某某指使員工將其中10噸奶粉多次摻入該廠生產的“白塔”牌無脂奶粉中,并偽造三聚氰胺合格報告對外銷售。截至2010年7月,太谷營養保健品廠有120個批次產品檢出三聚氰胺超標,共計170余噸,其中有130噸銷售到市場。
2010年12月29日,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李某某、齊某某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被判處7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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